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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负责全校普通本专科教学质量评价和教学工作督导的职能部门,在校长和分管教学副校长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监控教学过程,建立健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编制发布学校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组织评选学校各类教学奖。下设教学评价科和教学督导科两个科室。
工作职责:
1.参与学校教学工作政策制定,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体系。
2.制定教学质量评价办法及工作细则,组织开展普通本专科的教学质量评价工作。
3.建立和管理教学质量评价档案,为教师的评先、评优、晋级等提供相应支撑。
4.收集和分析各种社会评价机构对学校的评价信息并论证,为学校提高教学质量提供决策参考。
5.制定和完善教学督导工作条例与教学管理人员听课管理规定,建立健全教学工作督导机制,组织开展教学督导活动。
6.负责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7.开展普通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教学质量评价和教学督导等方面的政策与理论研究,收集、整理、分析、发布和反馈教学质量评价和教学督导工作信息,为学校教学工作决策提供依据和参考。
8.负责学校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编制发布和各类教学奖的组织评选工作。
9.参与普通本专科教学工作水平的评估和教学方面的评审、评先、评优工作。
10.开展学校授权和委托的其他有关工作。
教学评价科工作职责:
1.参与学校教学工作政策和措施的制订,建立健全教学质量评价体系。
2.制定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办法及工作细则,组织开展教学质量评价活动。
3.建立和管理教学质量评价档案,为教师的评先、评优、晋级等提供相应支撑。
4.开展普通高等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方面的政策和理论研究,收集和分析各种社会评价机构对学校的评价信息,为学校提高本专科教学质量提供决策参考。
5.负责编制发布学校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6.开展学校和中心授权和委托的其他有关工作。
教学督导科的工作职责:
1.参与学校教学工作政策和措施的制订,建立健全教学督导工作机制。
2.制定教学督导工作条例和教学管理人员听课管理规定,组织开展教学督导活动。
3.负责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4.开展普通高等教育教学督导工作方面的政策和理论研究,收集、整理、分析、发布和反馈教学督评信息,为学校教学管理工作提供依据和参考。
5.负责组织学校各类教学奖的评选工作。
6.开展学校和中心授权和委托的其他有关工作。
工作人员:
主 任:张道庆 全面主持工作。
副主任:王 慧 分管教学评价科。
副主任:周树立 分管教学督导科。
科 长:梁 丽 负责教学评价科工作。
科 长:刘立刚 负责教学督导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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